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任期三年,委員會之職權如下:

一、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成員

獨立董事-林卉娟

學歷:東吳大學會計系

經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理、璨揚企業(股)公司財務長、知識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黃釋瑩

學歷:成功大學會計研究所

經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經理、瑩正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獨立董事-蔡明正

學歷:交通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

經歷:大眾商業銀行法人金融事業處處長暨副總經理、亞果遊艇集團總經理、亞果遊艇集團顧問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公司114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6次,審計委員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列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列席率(%)

備註

獨立董事

林卉娟

5

1

83%

 

獨立董事

黃釋瑩

6

0

100%

 

獨立董事

蔡明正

6

0

100%

 

 審計委員會於 114 年舉行了6次會議,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1. 財務報表審議

2.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有效性評估

3. 土地取得之評估

4. 公司章程及內部控制制度修正審議

5. 公司相關管理辦法修正審議

6. 簽證會計師資歷、獨立性及績效評量

 審計委員會開會議題情形如下:

會議日期 議案內容 審議委員會決議結果 公司對審議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第二屆第14次
114.3.6
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通過 不適用
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通過 不適用
本公司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通過 不適用
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通過 不適用
購買台南市安南區城東段土地案 通過 不適用
擬解除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通過 不適用
第二屆第15次
114.5.8
審議114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通過 不適用
本公司向第一商業銀行申請土建融額度擬修改金額案 通過 不適用
本公司擬辦理114年現金增資案 通過 不適用
第三屆第1次
114.5.28
擬由委員互推一人擔任審計委員會之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通過 不適用
第三屆第2次
114.8.7
審議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通過 不適用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通過 不適用
第三屆第3次
114.8.13
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薪工循環」部分條文修正案 通過 不適用
第三屆第4次
114.11.5
審議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通過 不適用
本公司114年度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暨委任及報酬案 通過 不適用
本公司115年度稽核計畫案 通過 不適用
本公司及子公司115年度營運計劃暨預算案 通過 不適用
本公司通過「提供非確信服務預先核准之審核辦法」案 通過 不適用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明訂功能性委員績效評估之執行,應至少每年執行一次功能性委員內部績效評估。

內部績效評估

  • 評估期間:113年 1 月 1 日至 113年 12 月 31 日。
  • 評估範圍:包括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 評估方式:包括審計委員會運作績效自評、薪資報酬委員績效自評,每項考核項目(指標)之核分標準為「極優(5)、優(4)、中等(3)、差(2)、極差(1)」5 種等級。

本公司113年績效評估結果彙總如下

1.審計委員會運作績效自評:

衡量結果涵蓋下列五大面向,各構面平均分數為4.81分/滿分 5 分。

衡量項目

題數

平均得分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

4.83

B.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

5

4.87

C.提升審計委員會決策品質

7

4.67

D.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3

4.78

E.內部控制

3

4.81

結果:整體運作評等優良,並給予正面之評價,顯示審計委員會溝通良好且有效率之運作。

 

2.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績效自評:

衡量結果涵蓋下列五大面向,各構面平均分數為4.8 分/滿分 5 分。

衡量項目

題數

平均得分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

4.75

B.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

5

4.6

C.提升審計委員會決策品質

7

4.86

D.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4

5

結果:整體運作評等優良,並給予正面之評價,顯示薪資報酬委員會溝通良好且有效率之運作。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政策

(一)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定期召開會議並與簽證會計師就公司財務業務相關議案進行溝通及討論,原則上每年至少一次,審計委員會依規定查核董事會編造提交股東會之各種表冊,並依規定出具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摘要如下表:

對象

日期

溝通重點

處理執行結果

會計師

114.3.6

審計委員會

113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結果

無異議通過

114.5.8

審計委員會

114年第1季財務報告查核結果

無異議通過

114.8.7

審計委員會

114年第2季財務報告查核結果

無異議通過

114.11.5

審計委員會

113年第3季財務報告查核結果

115年會計師預計服務內容及查核重點

無異議通過

 

(二)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1.本公司「內控制度聲明書」,經審計委員會核定後提報董事會決議。

2.本公司稽核室每季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3.本公司稽核室定期將本公司出具之內部稽核報告送交獨立董事查閱。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摘要如下表:

對象

日期

溝通重點

處理執行結果

稽核主管

114.3.6

審計委員會

113年第三季內部稽核執行情況報告

11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有效性

無異議通過

114.5.8

審計委員會

114年第一季內部稽核執行情況報告

無異議通過

114.8.7

審計委員會

114年第二季內部稽核執行情況報告

無異議通過

114.8.15

審計委員會

「薪工循環」部分條文修正案  無異議通過

114.11.5

審計委員會

114年第三季內部稽核執行情況報告

115年度「內部稽核計畫」

無異議通過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設立薪酬委員會,委員會其人數為三人,其中過半數成員應為獨立董事,任期三年,委員會之職權如下:

一、訂定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二、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三、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一、本公司114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4次,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召集人

蔡明正

4

0

100%

 

委員

林卉娟

3

1

75%

 

委員

黃釋瑩

4

4

100%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會議情形

會議日期 議案內容 薪酬委員會決議結果 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第六屆第八次
114.3.6
本公司董事報酬及酬勞政策評估案 通過 不適用
第七屆第一次
114.5.28
擬推選第七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召集人 通過 不適用
第七屆第2次
114.8.13
訂定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員工認股辦法」案 通過 不適用
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具員工身分之經理人及董事認股股數案 通過 不適用
第七屆第3次
114.11.5
本公司經理人年度獎金分配及年度薪資評估案 通過 不適用